04-第四章_通用功能使用手册:06-第六节_如何录入查看自己投诉

4.6 如何录入查看自己的投诉

1.使用人:其他部门员工(非客服部门)

2.概述:其他部门员工(非客服部门)在ERP系统中的“客户投诉(新)”中,可以新建投诉和查询范围内的投诉单。

3.具体操作:
3.1 客户投诉系统入口位置
登陆ERP公共公共功能列下,点击客户投诉(新),如下图:

3.2 新建投诉
3.2.1 非客服人员点击客户投诉(新)直接进入到新建投诉页面,如下图:

数据项内容:
a、投诉单号;录入部门;录入人:系统自动读出当前登录人信息。
b、投诉人姓名:输入被投诉人姓名(此项为必填项)。
c、投诉电话:输入被投诉人电话(此项为必填项)。
d、投诉日期:选择日期(此项为必填项)。
e、业务种类:买卖、房管、普租、非公司业务(此项为必填项)。
f、相关合同编号:根据业务种类的不同而检索。
g、投诉内容:输入投诉内容描述。
备注:【查询电话】按钮需有<查询电话>权限的用户才可进行操作,在投诉电话录入框内必须输入完整电话号码,才可 点击【查询电话】按钮根据录入的电话号码查询投诉单。如下图:

3.2.2 在“新建投诉页面”查询条件中正确填入相关信息后, 点击【提交】按钮,录入新投诉成功。见下图:

3.3投诉跟进
投诉跟进页面,如下图:

3.3.1 输入查询条件, 选择点击【查询】,查看查询结果
查询条件:
<投诉单号><投诉人姓名>、<投诉电话>:录入相关信息进行精确查询。
<投诉日期>:日期范围进行选择。
<处理状态>: 点击下拉按钮对投诉单状态进行选择(默认为请选择,已接受,未联系,已联系,未反馈,已反馈,转处理,已解决)。
<业务种类>、<责任发生节点一级>、<责任发生节点二级>:为联动下拉框,需要依次进行下拉选择。
<被投诉部门>、<被投诉人>:为联动枚举下拉框,需要依次进行下拉选择。
<投诉级别>:在下拉框,进行状态选择(级别从0.0-10.0以每0.5进阶)
<负责人>、<协助人>:为模糊查询,在<负责人>、<协助人>处录入信息后可以进行模糊检索。
<法务协助><投诉到政府主管部门><微博、媒体><无效><有责投诉>:可勾选。
备注: 选择点击【重置】,查询条件被清空;如下图:

3.3.2 查询结果:
数据项为:投诉单号、投诉人、投诉日期、被投诉部门、被投诉店、被投诉人、负责人、投诉级别、处理状态、操作
备注 :查询规则
a.当用户权限职级为经纪人时可以查看被投诉人为自己的投诉事件;可以查看录入人为自己的投诉事件;可以查看处理人为自己的投诉事件;可以查看投诉单上协助人为自己的投诉事件;可以查看投诉单上负责人为自己的投诉事件。
b.当登录用户为职级为店长时,除了可以查看与自己有关的投诉信息,还可以查看自己管辖范围内被投诉到店投诉信息。
c.当登录用户为职级为经理、业务主管、后勤主管时,除了可以查看与自己有关的投诉信息,还可以查看自己管辖范围内被投诉到部门的投诉信息。
3.3.3 【新建投诉】按钮: 点击【新建投诉】,进入“新建投诉”,操作参见(新建投诉3.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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