情况说明:
为规范收款审批流程,收款审批相关权限的用户在录入收款后,需由其他有收款审批权限的用户进行审批,才可变更审批状态
操作步骤:
1.买卖、租赁业务收款审批权限功能、及人员判别规则变更说明.
1.1在租赁成交详细信息中录入收款项。有“财务收据审批”权限、“收据审批”权限的用户可审批。
录入成功后,状态自动默认为‘成交’。
A.同一人(tom4)点击【财务审批】链接,弹出提示‘收据使用和审批不能为同一人’,审批不可进行。
B.变更审批人(袁媛),点击【财务审批】链接,弹出提示‘是否要审批此款项’,审批可正常进行。
1.2在买卖成交详细信息中‘录入收款项’。有“财务收据审批”权限、“收据审批”权限的用户可审批。
录入成功后,状态自动默认为‘成交’。
A.同一人(tom4)点击【财务审批】链接,弹出提示‘收据使用和审批不能为同一人’,审批不可进行。
B.变更审批人(袁媛),点击【财务审批】链接,审批可正常进行。
2、房管业务收款审批权限功能变更说明
2. 1委托、承租成交详细信息中,录入‘其他款项’收据。有“财务审批房管其他款项”权限用户可审批。
录入成功,状态显示为‘未审批’,有‘财务审批’链接。
有“财务审批房管其他款项”权限且非同一人的用户可审批,状态变更为‘财务审批’。
2.2委托、承租成交详细信息中,录入‘房款实际收取情况’收据。有“财务审批承租房款”权限用户可审批。
录入成功,状态显示为‘房款已收(收)’,有‘财务审批’链接。
有“财务审批承租房款”权限且非同一人的用户可审批,状态变更为‘财务审批实际(收)’。